关于房子买卖的法律释疑

司法 时间:2026-08-23 12:18:21 阅读:7876
您好,我是东钱湖下水西村农业户口,我在06年把我的集体土地房产以买卖合同的方式卖给了宁波的一个居民。没有办理任何的手续。现在房子有拆迁的可能,拆迁手续经我的签名才有效。我是否可以赔偿对方当初的损失就可以了,我不知道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您是否可以给我释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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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的铅笔

义气的大雁

2026-08-23 12:18:21

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当然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返还房屋,但应当补偿对方因房屋增值等造成的损失。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留胡子的小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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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18:21

    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当然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返还房屋,但应当补偿对方因房屋增值等造成的损失。

  • 现实的唇膏
    回复
    2026-08-23 12:18:21

    可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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