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支付违约金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51:30 阅读:255
我是一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毕业生,工作性质是网络优化,做IT的,会经常出差的那种。现在已经是正式员工,出差太累了,每天工作时间太长,经常晚上加班会加到两三点,有时还五六点,人都快被逼疯了,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打算辞职!但我签合同时合同规定合同期是五年,每一年一万的违约金。。 我签的劳动合同是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签的,据我了解,根据新法有关规定,现在我是不是不用再支付违约金了?我和公司签的合同,在这一条上是不是违法的,属于无效条款? 如果我辞职,我这种性质的工作是不是还有权请求经济补偿金呢?因为加班,但实质没有任何加班费!

最佳回答

故意的大山

单身的乌冬面

2026-04-02 17:51:30

那要是加班费支付不及时呢?可不可以以这种理由辞职?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多情的小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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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51:30

    那要是加班费支付不及时呢?可不可以以这种理由辞职?

  • 微笑的绿茶
    回复
    2026-04-02 17:51:30

    并非所有违约金都是无效的。但是,如果仅用违约金约束职工的服务期限而不存在单位义务,约定无效。如果你以对方超越法定工作时间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由辞职,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 超级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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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51:30

    加班费应当支付给你,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视你合同具体内容而定,建议与律师面谈

  • 痴情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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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51:30

    哦。。。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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