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求助!传单已到家!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45:02 阅读:4109
在一个亲戚的要求下以我的名誉在信用社贷款,说他在某地办厂不够钱,担保人他也找好了,只要我签个字就可以了,我就按他说的做了。结果原来是他欠别人的债,根本不是办厂。贷款到期后信用社向我要还贷,那亲戚现在找不到人了,已经联系不上。我不想还贷,现在法院都把传单发到我家了,我该怎么办?对于我一个不懂法的人来说很棘手。职责该由我承担嘛吗?请求各位律师的帮助。 什么是第三人?怎么样参加诉讼?那亲戚为了逃债已经找不到人了。谢谢!

最佳回答

坦率的画笔

忧伤的海燕

2026-04-02 19:45:02

你在借款人处签了字,就表明你愿承担借款人的责任。不过你承担责任后可找那个亲戚返还。 你在诉讼中可申请法院追加你的亲戚为第三人,即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关,可以直接承担责任的人,不过存在的前提条件仍是他确实会到庭承认这一事实,而且他现在确实可代你偿还。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开朗的香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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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45:02

    你在借款人处签了字,就表明你愿承担借款人的责任。不过你承担责任后可找那个亲戚返还。你在诉讼中可申请法院追加你的亲戚为第三人,即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关,可以直接承担责任的人,不过存在的前提条件仍是他确实会到庭承认这一事实,而且他现在确实可代你偿还。

  • 寂寞的香氛
    回复
    2026-04-02 19:45:02

    你借的钱你必须归还,你再找他任要求归还

  • 冷傲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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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45:02

    建议找律师积极应诉。

  • 尊敬的百褶裙
    回复
    2026-04-02 19:45:02

    请律师代为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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