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是一天十三小时,告诉我们如果不加班就算旷工.却没有加班费,这合理吗

司法 时间:2026-06-06 03:46:50 阅读:948
我们公司是做一休一的,工作时间是一天十三小时,按照正常情况是不加班一个月就要做200个小时左右,可是公司还要让我们在平常休息的时间加班,还写了加班的排班表,告诉我们如果不加班就算旷工.却没有加班费,只是说记着以后会还,工作一年多了,也没还过!我记得以前我在其他单位上班时正常上班的工时好象是在168个小时,可现在的经理告诉我因为我是做一休一的,工时是180小时,这合理吗?公司每个月还让我们签没有超时的单子,为了要工作我们不得不签,作为弱者,难道就只能被剥削吗?

最佳回答

优美的柠檬

单纯的微笑

2026-06-06 03:46:50

如果确实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可以投诉或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糟糕的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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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3:46:50

    如果确实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可以投诉或仲裁

  • 高挑的汉堡
    回复
    2026-06-06 03:46:50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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