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不续约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9:29 阅读:7151
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下我如果是2000年12月份进厂,每年签一份合同。正好我的合同今年 12月20号又到期了,公司不打算和我续约,在11月20号就叫我走,请问有多少钱赔偿?(其中公司法人代表换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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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撒娇的大山

勤奋的铃铛

2026-04-02 20:19:29

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那么应补一个月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坚定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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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9:29

    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那么应补一个月工资。

  • 花痴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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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9:29

    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共补偿8年。

  • 健康的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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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9:29

    只能补偿1个月工资

  • 冷酷的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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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9:29

    法定代表人换不影响你们的合同的履行。公司不能在合同未到期就无故解除合同。如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要给你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如果到合同期满后不续约则不需要承担什么赔偿。如果在没到合同期你们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那么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你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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