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境况应该怎样做才能对自己当初没有及时维权做最大的弥补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31:26 阅读:4413
我们单位是2005年9月进行国有改制,我在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出纳兼会计主管、材料员、劳资工作,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对执行董事直接干预业务提出质疑,在2005年末即改制后4个月,他就让我交接工作给采购、外事人员,我原以为是我俩之间调动(因为我俩工资是一样的),可他的工作并没有给我,只给我留下“材料员”活,我立即向他提出质疑,他对我说:“反正一切都不变,你先养养身体”,出于无奈我只有“接受”了,5个月内确是按他的承诺(工资、工种都没变)执行的。一件事的发生后改变了这一切第二天他就召开“股东代表”会,研究项目中有一项竞是我的工资工种事宜,工种变为单独的“材料员”,工资也降了。这之后,我仍然对他的材料管理不规范提出质疑,他又让我交接工作,我不交,他就让监事召集人领人把库砸开。工种变为“勤杂工”,工资又降了。我就这样在家呆了近2年没上班开的是“勤杂工”工资。因为我始终不服气再次向他讨说法时,又一次引起他的不满,这次他又告诉我:“你上班才给你开资,否则就不给你开资!”我能为自己争取到什么合法的权益呢?恳切希望律师给我帮助,我现在的精神已经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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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致的枫叶

俊秀的衬衫

2026-04-04 19:31:26

申请劳动仲裁撤销公司的决定。如果不服仲裁的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满意的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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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31:26

    申请劳动仲裁撤销公司的决定。如果不服仲裁的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聪慧的糖豆
    回复
    2026-04-04 19:31:26

    提起劳动仲裁。

  • 结实的板栗
    回复
    2026-04-04 19:31:26

    单位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与职工平等协商确定。单位对减少你劳动报酬要有正当的理由,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撤销公司的决定。如果不服仲裁的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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