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房的违约金

司法 时间:2026-04-06 18:25:37 阅读:9892
因开发商检验未合格,私自开交房通知书,我们业主有的因是第一次买房,没有相关的法律常识,没有总识到 ,所以就领了钥匙,并且已经入住了,后来有的业主就找相关律师与开发商打官司,但最终的结局是以开发商发放交房通知书那天为止算违约金,并没有得到多余的违约金,不知这样开发商的做法是否是对的,我们业主因早早拿了钥匙,是不是就是默认房子是合格的,所以法律也是支持开发商的,所以业主也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再给多余的违约金,是这样的吗?请问开发商是否有欺骗的行为在里面?但是后来拿钥匙的,却得到了比先拿钥匙多好多倍的违约金,请问这是为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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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8:25:37

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一旦整栋楼经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手续,就符合了交房条件,开发商有通知交房义务,一旦接到通知,就应当及时收房,如果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可以经过鉴定后退房,没有逾期交房违约金,如果只是一般问题,开发商有维修义务,但维修属于售后服务,不会计算与其交房违约金,如果房屋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没有通知到业主,以致交房较晚的,因交房时间晚,所以违约金就高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饱满的睫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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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25:37

    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一旦整栋楼经竣工验收并办理备案手续,就符合了交房条件,开发商有通知交房义务,一旦接到通知,就应当及时收房,如果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可以经过鉴定后退房,没有逾期交房违约金,如果只是一般问题,开发商有维修义务,但维修属于售后服务,不会计算与其交房违约金,如果房屋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没有通知到业主,以致交房较晚的,因交房时间晚,所以违约金就高了。

  • 清爽的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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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8:25:37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交钥匙视为交房,因此违约金计算到交钥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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