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逃避付费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55:17 阅读:7075
我的门头房出租了,而且立有合同,但是开发商要求统一换广告牌子,而且是相当高档的那种,价钱很高,但是我的房客却因此逃跑了,我想咨询下,我应该怎么办,我们还有合同,合同上写的是他付,现在人不见了要是我做好牌子,或者说我把房子在出租出去,明年他回来了,我算违反合同吗,合同是这样的 此房自出租之日气一年内,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因任何变故不租此房,则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即一年房租,级其他各项损失费用)。 租用期间水电费,取暖费等各项杂费(对乙方有益,或与乙方有直接联系,由乙方自付,其余由甲方承担)按时缴纳。房租半年一付,每次提前一个月缴纳房租(每月十1号到3号按时交纳,逾期不缴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所有后果油乙方负担),不得转租 此协议自签字时生效。 请问我这份合同有法律效益吗??他现在跑了我应该怎么做呢?而且取暖费马上就要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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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8:55:17

你们这份协议对你们双方有法律效力,但关于水电费,取暖费等项项杂费(对乙方有益,或与乙方有直接联系,由乙方交纳。。。)不对约束第三人。所以,取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你应先行支付,然后依合同向房客追偿。如果房客违约,你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坚定的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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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55:17

    你们这份协议对你们双方有法律效力,但关于水电费,取暖费等项项杂费(对乙方有益,或与乙方有直接联系,由乙方交纳。。。)不对约束第三人。所以,取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你应先行支付,然后依合同向房客追偿。如果房客违约,你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拉长的香水
    回复
    2026-04-04 18:55:17

    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按合同约定履行。因承租人没有消息,可先承担广告牌费用,然后向承租人追偿。一定期限内承租人未归,可将房屋继续转租。

  • 无奈的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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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55:17

    合同由法律效力,合同约定归他支付的费用,你可以先支付到时候在房租中抵扣或别的方式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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