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劳动补偿的计算(深圳)

司法 时间:2026-06-05 22:12:57 阅读:9346
上周跟单位中止劳动合同,我问到关于劳动补偿的计算,领导说是按照“基本工资”来补,可是劳动法里面不是规定应按照“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补吗?我提出疑问,领导又说要么按照基本工资补,要么按照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补,要我选,还说这样也不算违法!可是如果这样算的话,会少补给我好几千块钱!我想问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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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的蜜粉

冷静的星星

2026-06-05 22:12:57

不是按照基本工资补偿,而是按照你所有收入的平均数来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能干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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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2:12:57

    不是按照基本工资补偿,而是按照你所有收入的平均数来补偿

  • 细腻的芹菜
    回复
    2026-06-05 22:12:57

    应按你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补偿。

  • 大气的煎蛋
    回复
    2026-06-05 22:12:57

    应按你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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