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帮我掀开这滩污水!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56:53 阅读:698
我叫杨战胜,我于2008年7月19日,接到户县法院送来的执行通知书一份.当我接到通知书时,就已经强制执行了.冻结了我赖以生活的全部工资,看后使我触目惊心,莫名其妙,此裁定书为(2006)户行执审字第346号行政裁定书,而(2006)户行执审字第346号行政裁定书,距现在已三年了,做为我当事人,对此(346)号裁定书,是怎样形成的,内容是什么,我一概不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应该有它的法定程序的.而这(346)号行政裁定书的横空出世,无本之木的法律文书,不知是按照哪个国家的法定程序审定的呢?为此我找遍了整个户县的各个法律监督部门,都说着不是他们管的,我找律师去法院立案,而户县法院的王佑勋院长说:"立案我们不受理,档案也不能退,就连不受理的裁定都不给你下,你就是把天翻了,这案你都翻不过来".难道这就是法制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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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的小蘑菇

阔达的期待

2026-04-02 20:56:53

执行根据是什么? 如果你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提供详细资料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妩媚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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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6:53

    执行根据是什么?如果你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提供详细资料

  • 活泼的水壶
    回复
    2026-04-02 20:56:53

    执行根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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