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按借条付钱,我们想要结束借条关系,能行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59:40 阅读:3744
借款人写了这样的借条,内容是借条:今向我齐某某借到现金四十三万元整,每月利息付七千五百元整.在2009年8月10号前还清.借款人谢某某,担保人庞某某.2008年3月10号.因为在6个多月里面未付一分钱,我在2008年8月18号向人民法院起诉,保全查封担保人宝马Z4一辆,我们要求解除借款合同,法官说我们借款时间是2009年8月10号没到,官司不会赢,最多8个月利息给你,我不同意,要求解除合同,归还本息,不知道这个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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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59:40

你可以对方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利息只能是已发生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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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026-04-02 20:59:40

    你可以对方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利息只能是已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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