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几个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28:11 阅读:2293
在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释(二)中第五点: 五、关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一)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 (二)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三)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 (四)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 (五)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问:不满18周岁的盗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但之前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警告或罚款,这样的情形属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应不应该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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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的日记本

鳗鱼秋天

2026-04-04 21:28:11

应该要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坚定的玉米
    回复
    2026-04-04 21:28:11

    应该要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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