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按借条付利息,我们想要解除借条合同,归还本息,不知能赢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7:46 阅读:4103
借款人写了这样的借条,内容是借条:今向我齐某某借到现金四十三万元整,每月利息付七千五百元整.在2009年8月10号前还清.借款人谢某某,担保人庞某某.2008年3月10号.因为在6个多月里面未付一分钱,我在2008年8月18号向人民法院起诉,保全查封担保人宝马Z4一辆,我们要求解除借款合同,法官说我们借款时间是2009年8月10号没到,官司不会赢,最多8个月利息给你,我不同意,要求解除合同,归还本息,不知道这个官司能赢吗

最佳回答

细心的小蘑菇

重要的斑马

2026-04-02 20:17:46

如果有对方的经济状况恶化之类的证据还是可以的。我是台州的律师,详情可来我的办公室面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风中的战斗机
    回复
    2026-04-02 20:17:46

    如果有对方的经济状况恶化之类的证据还是可以的。我是台州的律师,详情可来我的办公室面谈。

  • 心灵美的电灯胆
    回复
    2026-04-02 20:17:46

    有对方的经济状况恶化之类的证据还是可以的

上一篇 我有套房子租出去拉我想咨询下

下一篇 我在没结婚之前就有一间商品房.如果我现在离婚,我老婆有没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