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员工财务丢失,该不该单位负责?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51:45 阅读:2269
我是一名超市员工,我在8月1日办理的入职手续,当初我曾经告知很多位领导我是骑电动车上班的.而且他们也都看到了,但是从没有人提醒过我那里容易丢失自行车,而且当初我骑电动车时是把车放在正门,那里有那种固定在地上的铁圈,可以把车锁在那里.但是领班告诉我不让我放,而让我放在大卖场的北门,在11月16日的晚上8:40分我下班打卡后,我发现我的电动车被盗了,而且地上也没有被剪坏的车锁,也就是说他们有可能是连锁一起搬走的,请问单位有没有责任?我该如何与单位交涉?

最佳回答

明亮的洋葱

安详的冬天

2026-04-02 20:51:45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内向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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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1:45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 无语的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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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1:45

    这要看你们之间是否有看管协议,如果没有,只能等到破案后向小偷主张

  • 含糊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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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1:45

    如果是按照单位的要求停放发生盗窃,单位应当是有管理不善的责任的。

  • 欣慰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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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1:45

    单位应当是有管理不善的责任

  • 健忘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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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1:45

    单位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追寻的小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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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1:45

    我个人认为单位不负责的

  • 羞涩的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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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1:45

    单位责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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