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可以索取赔偿吗

司法 时间:2026-06-05 21:44:45 阅读:1056
您好,我是广东江门的读者。在10月12日我开着摩托车(正常行驶)经过XX路,有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车刚好打开小车的门(司机那边),故且发生了碰撞,两车均无损坏,我右脚背被小车的门碰伤。当时已报案,肇事方当时已经赔偿800元给我,两方均已签了交通事故协议书。我当时自己搭车去医院治疗,过了几天后我的伤口感染(热壅血瘀),并入院治疗22天。治疗费已用了13263元,大大超出了肇事方赔偿的金额。我打电话和肇事方谈,对方以事故已经终结为由,拒绝再付款。请问我还能够追加肇事方赔偿吗,我可以用什么的理由起诉对方呢,谢谢 。

最佳回答

落寞的战斗机

落后的哈密瓜

2026-06-05 21:44:45

完全可以起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甜美的跳跳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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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1:44:45

    完全可以起诉!

  • 热情的自行车
    回复
    2026-06-05 21:44:45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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