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负主要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8-23 05:00:17 阅读:4205
2008年10月21日下午,徐达文(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证125型二轮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由青山镇太平村二组往青山水库方向行驶。18时40分,行至青山工业园湖北方大塑业有限公司门前,撞到丁大元停放于公路右侧的鄂AK7206号东风牌重型厢式货车尾部,造成徐达文重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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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的店员

呆萌的花生

2026-08-23 05:00:17

你好:对此要查明丁某的车停放是否合法,对此我个人认为,摩托车方的责任应在百分之七十左右。当然,最终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如果此回复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正确答案。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沉静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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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5:00:17

    你好:对此要查明丁某的车停放是否合法,对此我个人认为,摩托车方的责任应在百分之七十左右。当然,最终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如果此回复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正确答案。

  • 繁荣的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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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5:00:17

    摩托车追尾造成事故,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 凶狠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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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5:00:17

    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 孝顺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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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5:00:17

    你好!关于本案的责任承担建议以交通大队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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