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样要房子,法律认可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49:06 阅读:8781
律师您好,我与前妻是07年8月办理离婚的,离婚判决书上她明确表示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应得部分.但是我们06年按揭购买的一套房子并没列入财产清单,只是口头约定房子她放弃,买房所借债务50000元还有银行贷款100000都有我个人偿还,小孩归我抚养,抚养费我没提她也没出.现在时间过去快2年了,贷款一直由我个人偿还而她又反悔了,想要跟我分房子,理由是房子没有列入清单,产权证上也有她名字,所谓约定只是口头的,不受法律效力约束.请问她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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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条的豌豆

神勇的草莓

2026-04-02 17:49:06

对按揭房看你有无隐瞒的意思。隐瞒者要承担相应的不利责任。从你讲的情况,虽没有列入,房产是不动产,一般无法隐瞒和藏匿,我认为应该包括在放弃范围内。至于是否另外再口头约定已无碍大局。尤其离婚后你单方偿还贷款更是你个人财产。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碧蓝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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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49:06

    对按揭房看你有无隐瞒的意思。隐瞒者要承担相应的不利责任。从你讲的情况,虽没有列入,房产是不动产,一般无法隐瞒和藏匿,我认为应该包括在放弃范围内。至于是否另外再口头约定已无碍大局。尤其离婚后你单方偿还贷款更是你个人财产。

  • 唠叨的小白菜
    回复
    2026-04-02 17:49:06

    约定只是口头的,不受法律效力约束。她这样做对的,但你在离婚后还的部分是你个人的,应减去债务后平分,如需需请和我联系好吗?13151615675

  • 顺心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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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49:06

    口头约定需要证据证明

  • 含糊的鸡
    回复
    2026-04-02 17:49:06

    她有理由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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