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怎样才能知道人是否真的被拘留?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36:18 阅读:116
前一个月晚上有人冲进我家,砸了玻璃,并带了五个人冲进我家动手打了我,并叫着一定要弄死了!我当时报了警!我是外地人,这些人是当地的小混混!亲戚有些关系网,从这天开始到警察叫我去派出所跟这些人商量能不能和解,这一个月我有家不能回,这个人多次找人捎话说见到我弄死我的话,我们一家三口住了二十多天旅馆,我也多次找派出所问事情的发展,开始警察说没时间找,后来说找了他不来,后来说找不到他的家,让我带他去认认门,我带他们去了,刚好这个人在家,可警察说他没开警车不能抓人!在后来警察说后来他开车去了可巧了人跑了,而且联系不上了.在后来就是到了整一个月的结案期让我去跟那个人谈和,那个人当着警察的面依是破口大骂,威挟我早晚弄死我!后来警察说让我先走,有事在找我,今天我在打电话问,警察局说人已拘留了!七天,以后在找我签字,我说不用我知道吗?他说不用,就以后找我签字!

最佳回答

诚心的爆米花

耍酷的海燕

2026-04-04 17:36:18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如果对你的伤害不构成轻伤或者重伤的话,就不属于刑事案件。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刻苦的水池
    回复
    2026-04-04 17:36:18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如果对你的伤害不构成轻伤或者重伤的话,就不属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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