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书面协议后,我姨单独购买了房屋的产权,现在房屋拆迁了,是否有权和我姨平分拆迁费(也就是当时的那份协议所以子女立的合同无效

司法 时间:2026-06-05 20:40:05 阅读:6128
本来是我姥姥承租的房子,当时是公房(没有购买产权),我姥姥去世后,(由于我妈和我姨户口都在那里)所以我妈和我姨达成书面协议(没有公证),说房屋拆迁费共有,于是将产权改成我姨的,在签订书面协议后,我姨单独购买了房屋的产权,现在房屋拆迁了,请问一下,我妈是否有权和我姨平分拆迁费(也就是当时的那份协议是否有效)。(我们这拆迁不讲户口,只将房屋产权)。有的人说是当时是公房,所以子女立的合同无效。有的人说是合同是赠予性质(如果我姨发函,可以取消赠与),到底哪一种说法更合理,请回答,谢谢。

最佳回答

忧郁的铃铛

忐忑的热狗

2026-06-05 20:40:05

建议携带协议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过时的宝贝
    回复
    2026-06-05 20:40:05

    建议携带协议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

  • 殷勤的项链
    回复
    2026-06-05 20:40:05

    携带协议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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