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退房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25:59 阅读:5832
我于今年2月定一套商品房,当时只是叫我一份合同,我签了字没有按手印。然后支付30%的首付款。当时开发商没有在开具的发票上注明日期。但银行开出票据注有3月份。之后过了6个月,9月份开发商又通知我去签一份购房合同。现因最新房价跌了很多。我希望能够退掉。请问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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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凉的狗

危机的小伙

2026-04-02 18:25:59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商业习惯,你这里提到的2月定一套商品房时候签订的合同应该是那种预约合同,就是你交一定的定金,然后合同约定在一个约定的时间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到了约定的时间不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如果2月签订的合同确实是这种性质的合同,则你现在以房价下跌为由,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开发商有权没收你交付的定金。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整齐的哑铃
    回复
    2026-04-02 18:25:59

    根据房地产行业的商业习惯,你这里提到的2月定一套商品房时候签订的合同应该是那种预约合同,就是你交一定的定金,然后合同约定在一个约定的时间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到了约定的时间不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如果2月签订的合同确实是这种性质的合同,则你现在以房价下跌为由,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开发商有权没收你交付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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