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鞍钢矿山一家企业工作97年下岗,2004年被单位返聘,合同是每一年一签的

司法 时间:2026-04-06 16:57:02 阅读:9225
我在鞍钢矿山一家企业工作97年下岗,2004年被单位返聘,合同是每一年一签的,08年签的合同是在09年底到期,2008年11月14日单位同时我17日不用来了,单位减人,这合理嘛。应该在30日前通知我吧。

最佳回答

落后的夕阳

愉快的芝麻

2026-04-06 16:57:02

对,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没有,可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是一样的,你应该得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贪玩的乌冬面
    回复
    2026-04-06 16:57:02

    对,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没有,可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是一样的,你应该得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瘦瘦的铅笔
    回复
    2026-04-06 16:57:02

    企业应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上一篇 老人不在,房子怎么办

下一篇 希望您帮我解答一下这个法律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