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鞍钢矿山一家企业工作97年下岗,2004年被单位返聘,合同是每一年一签的

司法 时间:2026-10-14 00:05:52 阅读:2541
我在鞍钢矿山一家企业工作97年下岗,2004年被单位返聘,合同是每一年一签的,08年签的合同是在09年底到期,2008年11月14日单位同时我17日不用来了,单位减人,这合理嘛。应该在30日前通知我吧。

最佳回答

缥缈的手套

包容的小甜瓜

2026-10-14 00:05:52

对,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没有,可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是一样的,你应该得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舒适的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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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4 00:05:52

    对,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没有,可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是一样的,你应该得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笨笨的柚子
    回复
    2026-10-14 00:05:52

    企业应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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