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无过错第三人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至今日以有半年,应如何才能尽快解决,结果如何?

司法 时间:2026-04-06 16:54:51 阅读:7330
我自2008.6.6.参加竞买一房产,并同时缴纳完全款92万元,于6月22日申请法院下达裁定时,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执行员张某通知被执行人孙某到办公室与我协商让我推出,我没同意,最后吵闹起来。于7月1日取得法院该民事裁定书, 并同时申请法院执行交付,在多次申请未果后,7月26日却被张某告知在执行办案过程中存在瑕疵,不能交付,应予以撤销,原因是拍卖裁定没有送达给申请人杜某,之后再找到主办执行员张某时,却被告知“我一退休,你找领导去吧,这案子我交上去了”,时至今日到法院询问并申请执行交付不下50于次,每次的结论就是我们正在组织研究,很快就会有结论的,在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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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的保温杯

2026-04-06 16:54:51

7月1日取得法院该民事裁定书,请问是什么内容的裁定书。。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纯真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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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6:54:51

    7月1日取得法院该民事裁定书,请问是什么内容的裁定书。。

  • 活泼的煎蛋
    回复
    2026-04-06 16:54:51

    到法院去多多的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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