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不支付违约金呢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12:14 阅读:6990
我于2007.1月在南环路租一家门面房做废铁生意,该房为转租门面房,我与二房东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合同至2009.1月终止,合同中有两万元为违约金。二房东与一房东合同期也是至2009.1月终止,合同中有一房东允许二房东转租给我一年的证明,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生意亏损,我想提前一年终止合同,现二房东要求我支付二万元违约金 ,我能否不支付违约金呢?

最佳回答

优秀的石头

热情的镜子

2026-04-04 21:12:14

解答如下:你如提前终止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如违约责任约定过高,可以请求法院酌情核减。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诚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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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12:14

    解答如下:你如提前终止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如违约责任约定过高,可以请求法院酌情核减。

  • 激昂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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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12:14

    可以委托律师,,要求少支付一些违约金,,,满意按采纳

  • 温柔的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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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12:14

    你如提前终止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协商解决。

  • 刻苦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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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12:14

    建议你与房东协商解决,你可以找个下家。

  • 正直的奇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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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12:14

    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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