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的社区主任太霸道了

司法 时间:2026-04-06 21:14:48 阅读:5805
各位名律师您好: 有件事情向您咨询一下 我们社区主任在08年11月12日在我家的房后的胡同间挖了一个宽0.8米,深1.6米,最深处可达2米的下水管道,管道坑距离我们家房子最近只有0.8米。而且管道的深度已经严重超过我们家房基地的深度。下管后属于散土回填。对我住房没做任何的保护措施。我认为他们里我们家这么近的距离挖管道,对我家的房屋已经有了严重危害。因为当把硬质土壤挖开再填上会导致土质松动,当遇到雨量过大,地震或管道漏水时都会导致我家房基地底下的土壤松动而引起房屋倒塌以至于人身会受到损害。 问题是当我找到主任解决问题的时候。她却说是旧管道维修。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们确实是旧管道维修,管道是在04年铺设的,而我们家房子是在1988年建造的,而且上一次他们也没有先通知我。我完全不知情。 我想为自己找个说法。 怎样才能维护我个人利益不受到损害呢?我要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解决此事。最好是有法律条款发给我一个。好做将来法庭证据。我需要什么证据才能挽救我的房子。 谢谢请各位名律师快给个回复

最佳回答

缥缈的西装

稳重的画板

2026-04-06 21:14:48

尽力协商,收集证据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整齐的豆芽
    回复
    2026-04-06 21:14:48

    尽力协商,收集证据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着急的棒棒糖
    回复
    2026-04-06 21:14:48

    协商不成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上一篇 我已结婚,可是队上不给钱,派出所也不给开证明,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下一篇 但就财产分割意见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