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8:26 阅读:4429
该日,上班操作时不小心左手臂第二个关节以下被锯断,厂里把送人民医院治疗48天,(残臂无法接上,被裁掉,虽然痈未能退,但已出院)由厂方付清治疗费18000左右,雇了护工48天,也由厂方付清工资,但是本人从九月份起被停发工资,住院其间伙食也是自己负担, 现本人要求处理善后事务,劳动仲裁,按装假肢等,但必须要伤残等级评定,市社保科说伤残等级评定必须要开具由厂方盖章的证明才能给予评定,但是去了厂方不肯盖章, 本人是单人汉,只有1050工资,除去租房伙食.平时治病,根本没有积累, 为此,请求律师指点,我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跑了多天,到处碰壁. 谢谢!

最佳回答

糟糕的小虾米

精明的月饼

2026-04-02 20:18:26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烂漫的蜗牛
    回复
    2026-04-02 20:18:26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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