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与采光权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14:13 阅读:3559
我家于2005年盖了二层楼,门前是公路,在镇政府规划范围内。现在我的房子南边三米远开发,打算盖六层商品房出售,(我的房子面向西),和我的房子前面一条线,那样在大寒节气日我的部分窗户日照时间只有不到一小时,同时楼顶的太阳能也晒不到太阳了。我现在只能查到《荆门中心城区N-03地块局部性地段控制规划方案》,里面说多层住宅建筑侧间距不小于6米(5_2_2);旧城改造项目满足底层窗台大寒日照1小时的标准(5-2-1)。 我想请问,依以上条款,在乡镇的规划该房与我住房最小间距是多少米?依什么条款得来的? -

最佳回答

眯眯眼的棉花糖

花痴的大雁

2026-04-02 17:14:13

我觉得你南面应该是你房子的山墙,荆门中心城区N-03地块局部性地段控制规划方案》,里面说多层住宅建筑侧间距不小于6米(5_2_2);这个比较适合你这里的标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尊敬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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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14:13

    我觉得你南面应该是你房子的山墙,荆门中心城区N-03地块局部性地段控制规划方案》,里面说多层住宅建筑侧间距不小于6米(5_2_2);这个比较适合你这里的标准。

  • 老迟到的煎蛋
    回复
    2026-04-02 17:14:13

    现在你的房子南边三米远开发,打算盖六层商品房出售,你可以去规划院问问、以及反映一下你们两个房子之间 的距离情况,他们会告知你住房的最小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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