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能否要回

司法 时间:2026-08-23 06:21:25 阅读:5254
我于2007年10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书,将房屋卖给他人,房产证已过户因为特殊原因口头约定三月份交房和钥匙,结果到了3月份并未交付,并一拖再拖,截至今天仍未付剩余现金,中间对方以短信方式承诺,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没有给钱,就不要我的房子。我想咨询,我能否拿回房子,并将房屋恢复房改房性质,重新进行买卖!

最佳回答

痴情的苗条

炙热的小兔子

2026-08-23 06:21:25

你把对方给你发的短信保存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将房产证过户到你,并要求他赔偿你由此产生的损失,如约定有违约金或者定金取三者最高的主张。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单身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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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1:25

    你把对方给你发的短信保存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将房产证过户到你,并要求他赔偿你由此产生的损失,如约定有违约金或者定金取三者最高的主张。

  • 长情的犀牛
    回复
    2026-08-23 06:21:25

    您好,这种情况要赶紧起诉,确定权利,如您最终胜诉,可申请法院强制过户。

  • 乐观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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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1:25

    如果你所说的事实是真的话可以。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粗犷的小蚂蚁
    回复
    2026-08-23 06:21:25

    协商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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