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企业申报工伤时企业不承认.理由有三:扭伤脚属于自身原因与工作无直接关系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9:06 阅读:7400
请教专家:我是一家企业员工.企业让我去巿内办事,在途中上下公交时不幸扭伤脚.事后(10日后)我向企业申报工伤时企业不承认.理由有三:一、事后申报无法核实;二、无目击者;三、也是最重要的,扭伤脚属于自身原因与工作无直接关系。请问这正确吗?特别是第三条。谢谢!

最佳回答

漂亮的芝麻

糟糕的西牛

2026-04-02 20:19:06

你好! 是工伤。 但是证据很难收集。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羞涩的云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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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9:06

    你好!是工伤。但是证据很难收集。

  • 健康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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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9:06

    你的情况很难认定为工伤。

  • 爱笑的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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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9:06

    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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