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说他的工人是因为我销售给他的产品导致他的工人死亡的,我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52:26 阅读:7029
今年8月份原告在我的门市购买了一台工业用排风扇380V电压,在使用了一个多月后,声称他的工人在触摸该排风扇时被电击身亡。事发后的第二天在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消保科]的陪同下我到了事发厂,确认是在我处购买的产品。当时发现该排风扇的电机出线口有一根导线的绝缘皮因为某种原因磨损破了。事后在工商部门的参与下对该事故排风扇做了质量鉴定。最终结果是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的几项都不是造成死者的主要原因。电机本身不漏电,漏电是因为导线磨损破才形成的。事故发生后第六天他们厂方才在安检局报的案,安检局对他们进行了处罚。事故发生后原告只向我提供了一张医院的死亡证明,上面也只写明是电击死亡。现在原告要求我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应该怎么应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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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镜子

机灵的翅膀

2026-04-02 16:52:26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后果的产生,需要损害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所以,可以依法维权,需要具体帮助可以联系秦永建律师。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大气的过客
    回复
    2026-04-02 16:52:26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后果的产生,需要损害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所以,可以依法维权,需要具体帮助可以联系秦永建律师。

  • 落后的小馒头
    回复
    2026-04-02 16:52:26

    我以前经常代理这样的案件,可以联系我;建议请律师帮助你,操作的好,可以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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