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争议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08:05 阅读:1695
我公司以员工的名义租了一间出租房,平时就一名员工居住,但中午用作食堂,使用半年后昨天续交了半年租金,租金到手后房主以我们中午在其出租房做饭为由责令我们停止中午做饭或离开出租房但要补贴房屋采暖费等3000元,出租合同中并未约定不可以做饭且采暖费也没有约定由谁交!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请帮忙解答以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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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季节

酷酷的铅笔

2026-04-02 17:08:05

采暖费是否包含在房屋租金中,可参照同等地段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予以确定。但将居住房屋改为单位食堂不妥,有可能成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妩媚的嚓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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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8:05

    采暖费是否包含在房屋租金中,可参照同等地段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予以确定。但将居住房屋改为单位食堂不妥,有可能成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

  • 忧伤的皮带
    回复
    2026-04-02 17:08:05

    你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合同没有约定,按照惯例,就是房东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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