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甩出车外导致死亡.现我已刑拘在榆林看守所.是否有责任将我取保后审;死者的赔偿我与公司如何承担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07:08 阅读:7481
主题:交通事故 时间:2008年11月09日22时18分 本人亲人于2008年10月11日出公差驾车在回家的路上至榆林路段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详情如下:13日下午他从东胜出发,走 包茂高速,由我驾驶的小车往榆林方向行驶,车行至609KM处,突然从隔离带中串出两只羊,距我行车前20多米处,因避让不及;冲出路基及隔离带,造成副驾驶座一同出差的同事甩出车外当场死亡.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主要是高速公路上出现了羊,如没羊的出现,事故就不会发生;2,因车速过快,避让不及;3,当时我带了安全带,死者没带,以至甩出车外导致死亡.现我已刑拘在榆林看守所.请问公司是否有责任将我取保后审;死者的赔偿我与公司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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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苦的项链

欣喜的自行车

2026-04-02 20:07:08

你好,此事应与高速公路管理者、羊的管理者也有相应责任。对司可以为你取保。如果你在此次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则赔偿由公司承担。如果主要责任,则公司可以向你追偿。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友好的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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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07:08

    你好,此事应与高速公路管理者、羊的管理者也有相应责任。对司可以为你取保。如果你在此次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则赔偿由公司承担。如果主要责任,则公司可以向你追偿。

  • 独特的鼠标
    回复
    2026-04-02 20:07:08

    可以委托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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