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别人借款三万元,现在借款人向我要钱,借款人签字也不是他本人,我应担当什么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6-05 18:02:57 阅读:3748
律师你好 今年9月10号我过去的邻居(一名老师)向别人借款三万元,我在其的恳求下,为其做了担保,未注明还款日期。现借款人向其催款,我才得知这名老师在外借款共有十五万余元,他说无钱还债,现在借款人向我要钱,借款人我不认识,借款人签字也不是他本人,我应担当什么责任?借款人已骚扰我家很多次,已报过110,无效果,他也不起诉,我该怎么办,麻烦给与解答一下,谢谢!

最佳回答

昏睡的方盒

乐观的楼房

2026-06-05 18:02:57

你应当代其归还欠款。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贪玩的小兔子
    回复
    2026-06-05 18:02:57

    你应当代其归还欠款。

  • 要减肥的飞机
    回复
    2026-06-05 18:02:57

    连带责任

上一篇 因公被人殴打,后过错伤人该如何处理责任

下一篇 1.我能否向变电部门提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