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别人借款三万元,现在借款人向我要钱,借款人签字也不是他本人,我应担当什么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22:04 阅读:638
律师你好 今年9月10号我过去的邻居(一名老师)向别人借款三万元,我在其的恳求下,为其做了担保,未注明还款日期。现借款人向其催款,我才得知这名老师在外借款共有十五万余元,他说无钱还债,现在借款人向我要钱,借款人我不认识,借款人签字也不是他本人,我应担当什么责任?借款人已骚扰我家很多次,已报过110,无效果,他也不起诉,我该怎么办,麻烦给与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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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蓝的雨

难过的小懒虫

2026-04-02 20:22:04

你应当代其归还欠款。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朴素的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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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22:04

    你应当代其归还欠款。

  • 高兴的便当
    回复
    2026-04-02 20:22:04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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