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我要求还清欠款,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壹万元是否合理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21:11 阅读:7546
2007年10月,我将位于疏附县旅游渡假村140亩承包土地,转包给一土地承包户,转让期限为5年,转让费为壹拾万玖仟元整,因那承包户当时资金紧缺,仅支付我伍万柒仟元转让费,剩余伍万贰仟元转让费无法立即付清,称其在喀什有一处房产,用于抵押,剩余伍万贰仟元转让费于2007年12月20日前付清,但到2007年12月19日,那承包户仍无法付清,却提出剩余伍万贰仟元转让费于2008年10月31日前还清,我无奈下,接受那承包户提出的要求,由他给我出具欠条。2008年10月31日起,我曾多次找到他要求偿还欠款,他以棉花未卖出为理由拖延还款至今,经我调查,他于2008年11月1日至今,已售出棉花40吨(不完全统计),他有足够能力还清欠款,却称无力还清欠款,态度蛮横,声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并要求再延至2009年10月31日还清欠款。因他拖延欠款偿还时间,给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因资金周转不灵,对我的生意造成了损失,也引起了家庭矛盾。综上所述,我要求他还清欠款,承担一切诉讼费用,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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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保温杯

忧伤的汉堡

2026-04-02 18:21:11

可以起诉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热心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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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21:11

    可以起诉

  • 辛勤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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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21:11

    协商不成,还是赶紧请律师起诉到法院吧。不过我问过疏附法院的朋友,现在暂时不受理。有需要电话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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