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女方要先办离婚手续,再给男方2万元钱领走小孩,您认为可行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50:33 阅读:7880
在2005的2月份,我舅与一名甘萧妇女结婚,她嫁来时带一名6岁男孩,时过半年,她私自离家出走,小孩留在我舅家中.在2008年11月份她又拖人与我舅协商:女方自愿支付男方2万元抚养费,男孩归女方所有,双方办离婚手续.现在女方要先办离婚手续,再给男方2万元钱领走小孩,您认为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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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的金针菇

俊秀的香水

2026-04-04 17:50:33

应该先让他支付抚养费,然后再办离婚手续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拉长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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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50:33

    应该先让他支付抚养费,然后再办离婚手续

  • 耍酷的猎豹
    回复
    2026-04-04 17:50:33

    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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