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应承担逾期贷款的赔偿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51:12 阅读:6534
我于7月签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也交了购房首付款,9月正要准备办贷款时,提出退房申请,并表示愿承担违约退房赔偿总房款5%的赔偿金。开发商不回复,我电话咨询答复不同意退房,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本来准备这月底咨询清楚后决定是否诉诸于法律,结果昨天收到对方律师函,督促我于11月20日前去办理贷款手续,并说之前已多次督促我办理贷款手续,之今已逾期30日,否则将解除合同并追究我的违约责任。补从协议中规定的逾期办理贷款,每天按应贷款金额万分之四的赔偿。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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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的小刺猬

孝顺的缘分

2026-04-04 21:51:12

如果解除合同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责任。但要求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四赔偿不合理。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俊秀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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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51:12

    如果解除合同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责任。但要求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四赔偿不合理。

  • 落后的水蜜桃
    回复
    2026-04-04 21:51:12

    如果解除合同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责任。对方要求不合理,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灵巧的芝麻
    回复
    2026-04-04 21:51:12

    如果要退房,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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