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我这种情况是属于总公司的人员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34:16 阅读:5179
我是04年10月份进深圳一公司的业务部,05年10月份下派到与该公司与当地一代理商按比例投的销售处,07年3月份调往东北沈阳该公司与当地一代理商按比例投的销售处,今年的8月份到长春(仍是总公司与沈阳代理商)的销售点。这期间,只在深圳有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其它就没再签合同,也没有交社保,平常几乎没有休息天,现在我不想在这边做了,我应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佳回答

害羞的苗条

甜美的冬天

2026-04-02 18:34:16

你好,你是代表该公司在奔赴各销售处工作,你当然还属于总公司的。但证明还需准备证据:如工作证 工作服 委托书 代表公司签署的合同 公司能认可的其他工作证明等等,以此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动人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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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4:16

    你好,你是代表该公司在奔赴各销售处工作,你当然还属于总公司的。但证明还需准备证据:如工作证 工作服 委托书 代表公司签署的合同 公司能认可的其他工作证明等等,以此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 诚心的高跟鞋
    回复
    2026-04-02 18:34:16

    找个律师代理你就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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