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得不选择不要这孩子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26:51 阅读:7436
这些天因为我怀孕,心情特别复杂,可最近还是不得不选择不要这孩子。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快四年了,因为他家长的反对,到现在都还未能结婚,就因为这样做了两次人流,现在因为做人流的次数多了,身体素质逐渐下降,也因此造成了以后的怀孕机率几乎为零。就因为这样我现在做任何事情都没信心和勇气,总觉得别人都用异样的眼光在看待我,我真的快崩溃啦。我的男朋友是否应该为我现在的身体负责任呢?如果因为我们的关系不在法律保障的范围内,那我应该从哪些方面出发,让他对此负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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忐忑的月亮

孤独的小馒头

2026-04-02 18:26:51

孩子还在就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不在从这个角度上讲就没有什么可以扯的了。 其次就是是否同居,有财产可以扯否则不属于法律的范畴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舒适的水杯
    回复
    2026-04-02 18:26:51

    孩子还在就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不在从这个角度上讲就没有什么可以扯的了。其次就是是否同居,有财产可以扯否则不属于法律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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