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楼签合同,发生利息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46:16 阅读:868
律师您好: 我是在黑龙江省**市**煤矿的一员。于2007年10月9日在我矿林业科家属楼贷款买了一户家属楼,去年10月9日我交了首付款29277元,没签合同也一直没人收分期付款,今年10月29日下来通知,告诉11月5日前去楼房办理处办理贷款合同,叫我门补交去年10月9日到今年10月13个月的贷款金额,而且利息按贷款5W一年的利息走的,而合同是我们昨天才签的,他要我们一下交了13个月的本金加利息,利息都是按5W一年的利息走的,我问一下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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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美的夕阳

潇洒的西装

2026-04-06 20:46:16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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