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楼发生难以解决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6-05 21:40:10 阅读:3886
律师您好: 我是在黑龙江省**市**煤矿的一员。于2007年10月9日在我矿林业科家属楼贷款买了一户家属楼,去年10月9日我交了首付款29277元,没签合同也一直没人收分期付款,今年10月29日下来通知,告诉11月5日前去楼房办理处办理贷款合同,叫我门补交去年10月9日到今年10月13个月的贷款金额,而且利息按贷款5W一年的利息走的,而合同是我们昨天才签的,他要我们一下交了13个月的本金加利息,利息都是按5W一年的利息走的,我问一下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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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齐的冥王星

虚幻的眼睛

2026-06-05 21:40:10

合理。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羞涩的香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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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1:40:10

    合理。

  • 勤恳的鸡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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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1:40:10

    不合理,但是你们要是签完合同就视为同意了

  • 兴奋的糖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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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1:40:10

    你们的楼本身就是违反建筑,是不应该出售的,你交的钱都已经没有保障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赔偿。

  • 淡然的毛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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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1:40:10

    黑龙江大庆的 王佳宁律师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个楼的具体情况。他的回答可信度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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