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他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行为么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35:50 阅读:8864
前段时间我去高新区邮政储蓄所给朋友汇款。(备注:之前朋友手机号换了,一次在网上见了就要了他的联系方式,结果我不小心记错了。给朋友汇款前我给记错的联系电话发了一条短信,让他把邮政卡号发给我,说准备给他打钱。后来就受到了一条回信上面留了一个卡号和一个叫路畅的用户名。我以为是朋友借的卡,也就没有在意)款汇过后,再给那个手机号发短信就再也没有回复了。直到有一天在网上又见到朋友问起这事时,才知到汇错款了。后来我又给那人打电话。多次和他商议,让他把钱返还给我(他已承认曾经收到过我打的钱),最后还是没有结果。我想请教,他这种行为违法么?我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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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动的汉堡

陶醉的黑裤

2026-04-04 17:35:50

对方属于不当得利,起诉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