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和有夫之妇交往,做为儿女如何是好?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31:24 阅读:6086
律师,您好,我的公公一直在和一个有夫之妇交往,我和我老公都很反对,为此,闹的双方非常不愉快,我们结婚时,我公公曾以他名下的房产做书面抵押帮我们借了60万房款(这套房子原来是我婆婆单位分的,不过婆婆过世后自然到了公公名下),这个房产证上也有我,我老公,我公公三个人的名字.现在,由于这个有夫之妇的介入,我们和公公之间的关系很糟糕,我们一个是担心,公公为了和我们抗衡,不理智的将房子增予这个女人,或者他自己出售后与这个女人在一起,二是我想知道,我们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约束这个女人的行为. 还想请问,我公公在房产曾书面抵押给过私人以取得借款的情况下,可以将房屋出售吗?感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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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漫的短靴

谨慎的小兔子

2026-04-02 17:31:24

你公公不能处理共有财产,而且处理还要通过债权人的同意。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温婉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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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31:24

    你公公不能处理共有财产,而且处理还要通过债权人的同意。

  • 爱笑的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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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31:24

    公公要找个伴,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和有夫之妇来往就不大妥当了,虽然法律上也没有什么办法约束,毕竟是道德范畴的范围,因此你们多劝劝老人,毕竟是家里人,闹出去也不光彩,房屋问题倒不用担心,没有经过你们同意他是不能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

  • 精明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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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31:24

    候律师,您好,首先感谢您的作答,作为儿女,我们也非常理解公公要找个伴侣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我们也非常赞成,但是怎么样也不该找个有夫之妇,因为我们的坚决反对,现在公公和我们,尤其是我做为儿媳妇,非常的对立,他总认为是我在教唆我老公干涉他的私生活,但是我真的没法容忍这样的事情,根据我对法律的稍许理解,因为我公公的房子,产权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他应该是可以自己任意处置,而不需经过和我们商议的呀?另外,我想请问,万一那个女的将来离婚后和我公公重新结合,那么假设在我公公去世后,这个房子的第一继承人是不是就是那个女的?作为儿女,我真的不能够认可这样的女人和我们成为一家人,即便她将来离婚了,我还是不能够认可,她可以在她婚姻情况下给自己的老公带绿帽子,和别人交往,不论怎么讲,我认为都是不可宽恕和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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