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仍要缴纳违约金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05:44 阅读:1025
2007年8月15日与河北**汽车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8月1日与与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已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 现已跳槽于另一家企业,在跟原公司要回个人档案时,**公司要求本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仍要缴纳违约金吗?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拒不交还我的档案,我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孤独的菠萝

安静的草莓

2026-04-02 20:05:44

你无义务交纳违约金,单位不退还档案的,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闪闪的刺猬
    回复
    2026-04-02 20:05:44

    你无义务交纳违约金,单位不退还档案的,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 疯狂的彩虹
    回复
    2026-04-02 20:05:44

    你无义务交纳违约金,单位不退还档案的,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上一篇 建筑工程复杂问题

下一篇 我想问的是户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