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即时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司法 时间:2026-04-07 02:58:49 阅读:3831
由于仓库管理人员的失职,没有按流程作业发错原材料。我没有按流程核对物料造成生产原才料的用错。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折合RMB10650元),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小项为由,在没有任何书面告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即时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与2008.1.1签定合同,有效期至2012.12.30)。给予仓管员警告的处分,我觉得公司这样的处理结果对我来说不公平,因为我们是连带责任。而且公司的雇员手册并没有明确规定因雇员工作的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多少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即时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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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的薯片

烂漫的月饼

2026-04-07 02:58:49

从你所说的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激昂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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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02:58:49

    从你所说的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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