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合同追还劳动报酬

司法 时间:2026-06-06 02:48:30 阅读:4657
我2007年7月20日进公司,并签订了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到2008年7月20日满一年。一年中除完成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外,还多做了好多工作,可是老板不履行合同中的工资报酬。一年期满后,我离开了公司。我可否要回我的工资报酬,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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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的招牌

快乐的冰棍

2026-06-06 02:48:30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进行劳动仲裁要回你的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明理的小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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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2:48:30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进行劳动仲裁要回你的工资,

  • 负责的小伙
    回复
    2026-06-06 02:48:30

    到当地劳动局投诉对于要工资是最好的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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