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好么

司法 时间:2026-04-06 16:58:21 阅读:3914
我15号让经销商通过托运部发了2件货价值1000多,长时间没有收到货物,经销商去托运部查询,被老板告知货物丢失,只按货单的上说的赔付运费10倍运费才12元而且货单只有他们收货的人签字老板还说要不去告他,经销商把事情推给我让我去找伊犁地区的工商所告托运部,请问我该怎么办,该谁去找相关部门。

最佳回答

隐形的香烟

心灵美的刺猬

2026-04-06 16:58:21

如果有证据证实你托运的是什么物品,价值多少,那么应积极和对方交涉,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求助于相关部门,这个事情,应该是经销商去协调解决。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酷酷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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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6:58:21

    如果有证据证实你托运的是什么物品,价值多少,那么应积极和对方交涉,要求对方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求助于相关部门,这个事情,应该是经销商去协调解决。

  • 务实的篮球
    回复
    2026-04-06 16:58:21

    托运部作为承运人丢失货物依照《合同法》应依照原价驾赔偿。,其10倍系格式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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