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保密协议

司法 时间:2026-10-13 00:59:07 阅读:3160
律师你好,我们单位属于监理单位,在合同附件中有要求劳动者对单位一些投标信息和公司一些管理上事情要求保密的,但没有说劳动者与我单位解除合同后不可以到同行就职,也就是说没有竞业限制,只是要求他对我单位的信息进行保密,那我们是不是也要给对方支付保密费?

最佳回答

鲤鱼小兔子

悦耳的蛋挞

2026-10-13 00:59:07

您好,您说的情况属于商事领域双方协商解决的事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您们可以自由协商处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自信的学姐
    回复
    2026-10-13 00:59:07

    您好,您说的情况属于商事领域双方协商解决的事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您们可以自由协商处理。

  • 糊涂的红牛
    回复
    2026-10-13 00:59:07

    对原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是你应由的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要给予保密费。

上一篇 1,是否应由我方赔尝

下一篇 用什么方法处理现在问题啊,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