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父母的血汗钱!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20:32 阅读:9129
我父母于2002年借给远嫁江苏的小姨10000元钱修房,当时考虑是姐妹就未打欠条,小姨于2007年底还了3900元,小姨于2007年初回成都,经我母亲介绍和我们小区内的一离异郑姓男子结婚(她在江苏的婚姻未扯结婚证,有一20多岁的儿子),因在2008年10月底,小姨和我姐妹因其言语伤及我父母而发生口角,她扬言再不踏入我家门,并且在回成都成家的一年多时间内未向我父母提及还钱一事,父母出于保险起见要求她写一份欠条却遭到严厉拒绝,后来在父母的要求下,我请来了社区书记做见证,当着书记的面她也承认还欠我父母6900元但就说不打欠条,说只口头上说明年6月份之前还,但当书记走后,其丈夫又说8月份再还,因为小姨要远赴江苏打工还债,其丈夫说这笔债务是婚前的与他无关,说等小姨寄钱回来就让我父母去拿,没寄就没得,这样一来他们双方推脱我父母的权益就完全没有保障。

最佳回答

高挑的含羞草

殷勤的花生

2026-04-04 17:20:32

有证人的话情况还不坏,建议再通过录音的方式固定一下证据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孤独的鼠标
    回复
    2026-04-04 17:20:32

    有证人的话情况还不坏,建议再通过录音的方式固定一下证据

  • 怡然的大侠
    回复
    2026-04-04 17:20:32

    可以起诉要求她还款,社区书记的证言是唯一的证据。

  • 贤惠的墨镜
    回复
    2026-04-04 17:20:32

    有证人作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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