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卫生院有过错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35:57 阅读:202
死者于2008年5月9日被猫抓破右脸,出血,同日到镇卫生院诊治。处方开具注射狂吠疫苗,没打破伤风。按医嘱注射到第四针后出现了发烧的异常现象,死者于5月24日、25日、26日三天均到镇卫生院处治疗,诊断为发热、上呼吸道感染,开出相应的药方,并进行了输液,经过三天的治疗,情况并无好转,高烧不退,5月27日上午将县人民医院,告知破伤风感染,因县医院条件有限,建议到地区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破伤风,终因呼吸衰竭医治无效于2008年6月4日在地区人民医院去逝。

最佳回答

唠叨的冬日

踏实的萝莉

2026-04-02 18:35:57

建议先申请医疗鉴定,再主张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魔幻的发箍
    回复
    2026-04-02 18:35:57

    建议先申请医疗鉴定,再主张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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