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蒋农线13公里+900米处时与对面一辆电瓶车相撞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43:11 阅读:1754
当天我们从汤溪开往琅琊送货,经过蒋农线13公里+900米处时与对面一辆电瓶车相撞。(当时因为转弯,路边房屋影响视线,我车速已经减下,对方骑车很快的冲了出来,刹车痕很长,我向右避开,结果还是撞上了我左车部。后经交警现场勘察认定事故:我不按规定会车导致事故,我全责。

最佳回答

紧张的钢笔

谦让的音响

2026-04-04 20:43:11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义气的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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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43:11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 温婉的草丛
    回复
    2026-04-04 20:43:11

    可申请复核。

  • 自然的小鸽子
    回复
    2026-04-04 20:43:11

    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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