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事情我怎么办,谢谢您!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54:12 阅读:2214
您好!我想咨询2008.10.6号保亭公安在执行公务时,当时没有逮捕令,过份伤害老百姓,之后私了并有书面协议,同意赔偿老百姓10万元人民币,当时双方签字,局长.副局长都签字,而且10万元汇到地方派出所,让老百姓需要钱就到当地派出所领,但不能一次性领完,一次只能领两到三万,没过几天就把协议书收回,就发出通告(****人在10月20号之前回来自首,不然就严重处理) 本人看到通知后觉得不妙就逃,直至昨天落网.请问这事该怎么办。谢谢您! ,

最佳回答

花痴的月光

超帅的棉花糖

2026-04-04 17:54:12

看不懂。请将案情说明白。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典雅的荔枝
    回复
    2026-04-04 17:54:12

    看不懂。请将案情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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